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 3月22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公布五个2023年贵州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案例一:马某璟等3人生产、销售不合格豆粕 马某璟、马某聪、赵某新等3人在正规厂家生产的饲料豆粕中添加麦麸、米糠等辅助小料进行加工后二次销售,产品蛋白含量不合格,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马某璟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马某聪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赵某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案例二:杨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冒种子 杨某、何某雄、甘某波等3人购买玉米籽和假冒种子、种子袋子后,生产假冒正大玉米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册亨县人民法院对杨某、何某某、甘某某等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案例三:刘某生销售假草甘膦 刘某生购入不合格的农药后进行二次销售,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安顺市紫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案例四:刘某良销售假草甘膦 刘某良分5批次购入不合格农药后二次销售,犯销售伪劣罪,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4.5万元。 案例五:覃某祥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 覃某祥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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