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我发现了一只特殊的鸟!”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邱翔翔激动地喊道。 10月24日7时许,邱翔翔在其办公室发现一只不明的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他第一时间将发现野生动物情况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反映。 资溪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在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和林业局取得联系后,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辨认,此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俗称“猫头鹰”)雏鸟。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后,发现该雕鸮无明显伤痕,而且飞翔能力较强,可能是因为在此处撞伤而滞留,经过初步鉴定可以直接放归自然,于是将此雕鸮护送至资溪县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予以放归。 此次事件是资溪县积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未来的生动缩影。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资溪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繁衍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持续向好的生态系统,让更多的“山水精灵”缤纷呈现。(潘乐英、黄彬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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