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黔东南州镇远县纪委监委召开的2023年1-7月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通报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向各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交叉评查发现的59个问题,要求举一反三,推动整改。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 为提高案件评查规范化水平,黔东南州纪委监委聚焦质量评查和责任链两个关键,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责任认定、行为定性、案件处理、涉案财物处理等19个环节细化94条具体评查内容,并制发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专项评查通知,分实施、汇总、整改三个阶段,采取交叉评查、集中评查的方式,对2023年以来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且已办结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立案后免予处分的4类案件开展评查。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对案件审查调查阶段和审理阶段进行评查,以各占50分的计分方式进一步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指标体系。”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同志介绍,评查过程中,聚焦涉及4类案件评查的14个县(市)合理抽取案件样本41件,以查阅资料的方式开展评查,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打分并形成问题清单,发现并督促整改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问题190个。 同时,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将评查案件形成的问题清单和案件质量评分表反馈给承办部门,按照“一评查一反馈一整改一回看”机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评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监督,监督情况书面反馈给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才是目的。黔东南州纪委监委聚焦提升基层纪委监委办案、审理业务能力,梳理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印制一套立案审批表、移送审理报告、移送审理审批表等5项流程样本,供全州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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