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陈勇维护了我家的合法权益。”2018年,毕节市黔西市新仁乡群益村的群众杨万林乘坐儿子杨龙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行驶途中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肇事,造成杨万林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杨龙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得知杨万林伤情严重,但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救治的情况后,陈勇积极协调,在各方配合下,让杨万林得到了及时救治。为了感谢陈勇的帮助,杨万林拿着锦旗来到毕节市黔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锦旗递给人民调解员陈勇时,感动地说:“我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相当匮乏,是陈勇把我家的事当成了他的事来做,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真的很感谢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毕节市黔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勇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陈勇毕业于治安与交通专业,参加工作以来,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他,相继学习管理学和法学,并将所学运用于实践之中。2013年,在毕节市百里杜鹃管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的陈勇,被贵州省安委办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毕节市政法委、毕节市人民政府授予“毕节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陈勇开始担任毕节市黔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此前二十多年的工作和学习经历,为他能够更好地在这个岗位上,轻松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的矛盾纠纷积累了实战经验,夯实了理论基础。 陈勇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重新出发,陈勇并没有满足于此前的积累,而是不断在新岗位上总结经验,并与同事互相学习和分享。“调解员不仅要熟悉各类法律法规,还要懂点心理学,这对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有着很大的帮助。”陈勇认为,要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疑难纠纷,关键在于倾听群众的心声,“立足心理学,打好情感牌,换位思考找出共同利益,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能极大缩短调解时间,提升化解率”。 从“心”出发,陈勇在调解过程中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2020年6月28日,有两家企业因经营煤矿产生股份纠纷,涉案金额达3个多亿,后经双方申请,应当地派出所要求,由陈勇对该纠纷进行调处,陈勇充分运用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和心理走向,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他这个人工作扎实,为人处世又好,既是我们交调委的领头人、也是我们生活中的老大哥,还是我们工作中的师傅,”陈勇的同事高瑾说:“他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对待群众热心、处理案件公心,虽然年龄比我们大,但勤学好学,肯教肯带,确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长期调解实践工作中,陈勇与同事不断总结提炼创新调解“五步法”,不仅让调解工作游刃有余,还在质量上都得到了更高的飞跃,成功调解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的案件共126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6%。 陈勇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陈勇最喜欢的一句话。面对多年的信访积案,多次直面当事人,陈勇充分运用各种方法措施进行调解,将被害人心中的怨气化解成和气,将肇事者的赌气化解成服气。陈勇表示,立足岗位,他会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2004年3月23日,曾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三轮车搭载数人从红林方向往黔西长堰方向行驶,发生一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弃车逃逸现场后,随即搬离临时居住地,本案伤者及死者家属一直未得到相关赔偿。2019年,在公安机关及陈勇的努力劝解下,曾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事故伤者及死者家属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这个长达15年的积案就此得到圆满的处理。 自担任黔西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来,陈勇兢兢业业,严格恪守调解员的职业准则,力求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社会做出尽可能大的贡献,和同事们携手并肩,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里,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热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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