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旨在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强化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控的责任,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责任清单》从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管理要求、传染病监测与信息报告管理、传染病流调与疫情控制、传染病救治防控、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等方面细化了33条具体任务。 《责任清单》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应当建立机构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机构内绩效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并指定专人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在传染病流调与疫情控制方面,《责任清单》明确了医疗机构协助疾控机构进行流调,以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不明原因传染病的会商、研判职责;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内发现各类传染病疫情时,相应的网络直报时限。(记者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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