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个乡镇(街道)、250个村(社区)已完成全覆盖摸底排查,发现处置自然资源领域问题线索44件,立案38件38人……”近日,在黔东南州榕江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今年5月以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在督促指导榕江县试点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基础上,同步在全州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围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借建房审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5类问题,采取调研式推进、片区协作等方式,纠治基层自然资源领域乱收费、侵占挪用剩余资金等腐败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监督力量,组织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员对2013年以来新建房屋群众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精准梳理是否存在以违法占地建房罚款为由“打白条”或未开具任何票据向群众违规收费、以委托为名向群众乱收费等6种典型问题。 截至9月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走访摸排、监督发现问题220个,问题线索96件,立案75件75人,督促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9项。 “我们要求16个县(市)纪委监委与本地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强化沟通对接,根据部门提供的2013年以来本县(市)‘两违’整治、危房改造等三本台账,梳理分析相关数据信息,制定专项整治重点走访台账,夯实走访摸排基础数据。”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介绍,对走访摸排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线索,分类形成问题台账、线索台账,以便精准分析研判、快速处置。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成立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专班,按照“专业研判+数据分析”的形式,严格甄别、精细筛选、分类处置的同时,加大问题线索起底、督办和查处力度,做到不放过一个问题、不漏掉一条线索。对于领域性问题,不仅倒查自然资源行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领导干部监管责任,还严肃追责问责。 镇远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尚寨乡自然资源所所长姚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证的8800元测绘费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随即对其立案调查,并将自然资源领域“违规收费、代办不办”问题纳入整治内容,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 天柱县纪委监委针对该县地湖乡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袁某某违规收取建房“辛苦费”问题,既严肃追责问责,又督促县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2013年以来“两违”整治、危房改造和违规建房等问题全覆盖摸排,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9个,立案10件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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