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在贵州跨境人民币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办公室正式发布《贵州省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服务方案(2023年版)》。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推动贵州省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工作,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支持贵州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经贵州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商议,自律机制办公室在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支持及指导下,特制定《贵州省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服务方案(2023年版)》。 该服务方案对便利化措施具体内容、优质企业和便利化银行认定标准、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明确。 根据方案,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在办理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退款除外)、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收支业务时,可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在便利化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其中,按照税务有关规定,单笔等值折5万美元(不含)以上的人民币服务贸易对外支付,需按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规定核验税务备案表。 在办理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优质企业为确保项目开工运转而需提前支付款项时,可凭《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预算表或办公费用预算清单或投标文件等真实性材料直接办理境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汇出业务(退款除外),每个境外项目可提前支付的资金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优质企业可凭其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实体之间的资金安排计划、或工程所在国相关资金预算表等,并出具确保资金性质为境外实体承接工程项目使用背景的书面说明,办理与境外分公司、项目部等账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业务。 优质企业可在首次提供同一个员工的雇佣合同(有效期内)、外派工作证明、完税证明等背景资料的情况下,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办理外派员工工资薪酬支付及汇回业务。 发布会上,贵州省外汇与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提出,请各成员单位围绕便利化政策措施,深耕“白名单”重点优质客户,持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为企服务直通车”品牌宣传力度,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内外资金划转难题,推进贵州“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更好的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切实将便利化政策直达企业,应办尽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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