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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字号:[ ]

前不久,农民工李某等人到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一建筑工地拖欠其工资。抚州市市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的同时,积极开展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工地老板当场支付其被拖欠工资,依法保障了李某等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抚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受困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例。

近年来,抚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问题,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和支持不敢、不能、不会维权的弱势群体提起诉讼,办理了一批暖民心解民忧案件,依法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好评。2020年以来,抚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63件,其中涉及工人劳动报酬权益保护的198件,占案件总数的75.29%;涉及侵害老人、未成年人权益的37件,占案件总数的11.41%。

主动履职尽责 推进检察服务“一站式”

“有检察院‘撑腰’,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日前,谈及艰辛的维权路,江西抚州南城妇女刘某满是感激之情。2022年7月,农村妇女刘某在怀孕期间被查出患有重病,却被丈夫游某赶出家门,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得知后,主动履职尽责,联合妇联、村委会积极开展调解,支持其起诉,帮助刘某依法维权。最终,促成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游某支付相应费用。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刘某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并取得享有在养老院免费用餐权益。

近年来,抚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畅通渠道,线上线下齐发力,推进“一站式”服务,让弱势群众“只进一次门”就能办成事、维好权,为陷入困境的弱势群体“撑腰”,在“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在“小案”不“小办”中传递司法温情,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除了依法支持申请人行使诉权以外,还针对经济困难群众,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纾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聚焦矛盾化解 构建多元和解“新格局”

九年前,宜黄未成年女孩陈某燕父亲因交通事故身亡,大伯成为女孩监护人,代为保管所得赔偿金等,陈某燕成年后需要资金治病,其大伯拒不返还保管资金,2023年3月,陈某燕来到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受案后,积极为申请人调查取证、追回财产提供援助,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同时,办案检察官多次深入申请人所在村组,联合村干部、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协调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落实对申请人紧急民政补助及低保审批,最终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抚州市检察机关坚持聚焦矛盾化解,构建起多元和解“新格局”。深化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将践行“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始终,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多方调解等方式,实现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系统共促成57件案件和解,尤其是在办理支持老年人主张赡养费、未成年人主张抚养费等家事纠纷案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受到当事人称赞。

建立长效机制 力促支持起诉“常态化”

在驻村帮扶工作中,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脱贫户邹老汉独自抚养三名未成年人。经了解得知,邹老汉的儿媳李某离家出走多年未归、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生活的重任全压在他身上,家庭生活异常困难。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多方寻找,联系到李某,要求其履行抚养子女义务被拒。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县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判决李某支付抚养费十多万元。

“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其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汪萍表示,着眼常治长效,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检法两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常态化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夯实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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