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领到4000多元退款的兴国县梅窖镇寨脑村腊树组村民曾某感激地对镇纪委干部说道。 近日,兴国县梅窖镇纪委(监察办)在寨脑村举行违纪款清退大会,将被寨脑村腊树组原村小组长曾某忠侵占的10余万元村组集体资金全部退还给了47户群众。 据了解,曾某忠自2003年担任寨脑村腊树组村小组长以来,负责领取、保管该村民小组林地租金、公益林补助资金等村组集体资金20余万元,在管理过程中,曾某忠将其中10余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曾某忠被给予记大过处分,责令寨脑村按程序免去其村小组长职务,并将违法违纪所得退还腊树组群众。同时,针对腊树组账务管理混乱的情况,镇纪委对该村委会下发提示函,要求建立村民小组理财理事会,规范管理村组集体资金,防范廉政风险。 此次举行违纪款清退大会是兴国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兴国县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网,提升监督治理效能,针对农村“三资”、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查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4起5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饶 蓓 吴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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