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日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3.05亿元,加上此前下达的10.62亿元,今年累计下达该补助资金13.67亿元,涉及景德镇、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等10个设区市。 该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各地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等,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宿舍、食堂和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等,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此外,我省还将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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