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热点新闻网>。 今天是:
即时
湖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湖南 > 内容
永州中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
来源: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字号:[ ]

今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共涉4名被告人。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以来,缅甸毒枭“老王”(另案处理)与何某军合谋,由“老王”负责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运输毒品,何某军负责联系毒品买家,谢某朋帮忙运输毒品、毒资。2022年4月,何某军在武汉市通过“大老黑”(另案处理)介绍认识毒品买家董某武,董某武安排杨某帮助贩卖、运输毒品。2022年4月至7月,何某军、谢某朋向董某武、杨某多次贩卖毒品,共计海洛因175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60万粒;向“大老黑”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60万粒;何某军介绍董某武、杨某向“村姑小芳”(另案处理)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10万粒。

另查明,2022年7月至8月,董某武认为何某军、谢某朋合伙骗取其毒资,遂将何某军非法拘禁于其住处。期间,董某武持枪恐吓何某军并实施殴打行为,致其轻微伤;杨某负责看管何某军,防止其逃跑。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军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朋无期徒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无期徒刑。上述4名被告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

(一审:龙晓龙 二审:蒋俊 三审:王亚奇)
责编:systt
热点新闻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地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