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8日电(记者秦海峰)2月8日,江西举行《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包括项目建设、文旅消费、营商环境、税收等28条。 重大项目方面,《措施》指出,要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电子开评标等模式,完善快速落地机制,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建设再加力、项目开工再提速,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抢抓国家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进一步提升项目谋划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争取更多重大工程纳入国家规划,更多项目获得政府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支持。 文旅消费方面,《措施》要求,实施“江西风景独好”品牌提升计划,更大力度、更细举措实施“引客入赣”工程,鼓励各地对2023年组织包车、专列、包机“引客入赣”的旅行社予以一定奖励,鼓励持续推出专项消费券、免门票、打折促销等系列优惠活动。开展“嘉游赣”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地的宣传推介,适时组织赴日韩、港澳等境外地区开展宣传推介。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适当延长。 财税支持方面,《措施》要求,积极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有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措施》要求,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壁垒,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保障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优质资源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民间投资项目金融扶持和专项建设基金倾斜力度。 此外,《措施》还要求,开展就业援助专项帮扶活动,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1万人以上。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加强省内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与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对接服务,通过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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