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8日电(记者秦海峰)记者8日从南昌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南昌市安委办牵头对2018年印发的《南昌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新修订的《办法》将原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情形,扩大到对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进一步明确了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情形。举报人既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方式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明确对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每条奖励50元,每人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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