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福建省卫健委等部门印发通知,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福建各县域医共体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到2027年底,各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协同更加高效,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加强。 通知明确,福建省级财政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等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同时,探索建立县域医共体建设省级补助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县域医共体政策落实。 今年以来,福建省级财政已下达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补助经费31.5亿元,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记者钟自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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