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据悉,今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要认真梳理调整原涉及就业报到证的办事规则流程并及时公告,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切实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工作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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