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民法院以“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按照“1+N”(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模式组建民事速裁团队,促进立案、调解、速裁深度融合,推行“调解-速裁-精审”全链条解纷机制,打造民商事纠纷审判“快车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增强诉源治理“灵敏度”。民事速裁团队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强化诉前调解的专业性,通过委派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灵活运用“特邀调解+”、物业纠纷联合化解“130”、“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等机制,下沉到多元解纷分中心、社区诉调中心、调解工作室等地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截至目前,速裁团队诉前委派调解案件57件,诉前阶段化解纠纷400余起,其中通过音视频方式化解纠纷200余起,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184份,民商事案件一审收案数同比下降10.12%。 提升繁简分流“精准度”。坚持“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优化好案件流转环节,由立案庭负责案件分流工作,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及争议焦点等因素对各类民商事案件进行迅速分类、有序分流,简案分流至民事速裁团队,繁案分流至其他业务庭室,打造简案前端快调速审、繁案后端细审精判的审判工作格局。目前,宜丰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2275件,其中速裁团队审结民商事案件163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71.65%,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助力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 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民事速裁团队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司法公平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庭出具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立案后7日内安排开庭,庭审后1日内结案,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民事速裁团队持续加强审限管理,将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3天,让人民群众享受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李靖、黄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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