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地质局生态修复工作始终聚焦更高标准打造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坚持生态优先、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持续强劲发挥。 公益服务助力制度创新 江西省地质局主动配合自然资源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及司法机构,坚持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修复政策机制。 参与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编制。局第七大队和有色大队编制的《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6部分:稀土矿山)》,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对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与系统修复工作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参与江西省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编制。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江西省地质局编制了《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目前已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及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和设区市政府的意见。指南编制为指导和规范江西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提高江西省生态修复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 主动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创实效 江西省地质局始终将生态修复工作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与交流,在争取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上取得了较大突破。 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提供支持。局第七大队和第十大队主动为赣州、抚州申报实施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其中,赣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通过了国家级竞争性选拔,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该项目将进一步助推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提供支持。局第五大队协助新余市分宜县成功申报分宜县杨桥镇文江村废弃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699万元。局第十大队协助抚州市申报抚北工业园区下游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2298余万元。 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成效显著 江西省地质局持续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试点项目形成示范工程。 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萍乡市湘东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采用“1+N”立项模式,解决政府投资回报难题,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局属有关单位主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先后实施了寻乌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信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启了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 努力践行“两山”理论,积极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局地信大队实施的兴国县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EPC项目,入选了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目前正在申请土地指标交易,打开“两山”转换通道,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全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 江西省地质局结合国家和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聚焦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自主创新研究,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放射性土壤污染修复和生态修复软件等领域实现了新突破。 放射性土壤污染生物修复技术领域发现新物种。局有色大队在典型铀矿山放射性污染土壤治理中,创新发现了高效修复放射性污染土壤的植物群落和根际土壤微生物工程菌株1株(Fusarium sp.A-2真菌),对改善试验区生态地质环境,有效降低试验区放射性具有重要作用。 填补了省内生态环境治理三维规划软件空白。江西省地调院基础所研发的生态环境治理实景三维规划设计平台,集参数化三维建模、土石方量自动计算、治理工程三维可视化布设、设计成果三维一体化,实现了数据一体化、设计直观化、计算智能化、修改便捷化、输出一键化,极大减轻了工程设计工作的难度及强度,提高了成果精度、设计效率和设计效果。至今,成果已在江西、云南、辽宁、广东等省内外近40家单位推广试用,应用成效显著,得到用户单位一致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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