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修订印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增加互联网诊疗等相关记分条款。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明确5类“云服务”将被扣分,分别是: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诊疗中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经电子实名认证或未满3年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未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未经批准利用互联网开展诊疗活动。据了解,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累计记分制度,达到一定分值的,将分别给予离岗培训、限制或取消处方权、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等处理。记满12分的还将报送征信部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特约记者刘兰兰) |
今年春节是中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首个春节,可观的数据展现了中国澎湃的消费活力:春节期间,全国重点零售......[详细]
韩美两国防长商定,将共同检查加强美国延伸威慑执行能力的一系列措施落实情况,以保障美国切实履行对韩协防承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