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支持航运企业纾困解难,推动赣江水运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西省促进赣江航运业发展扶持方案》,对赣江内河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业进行扶持,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路有序转移,构建以九江港和南昌港为中心、覆盖赣江沿线港口的水路运输网络。 《方案》指出,扶持对象为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履行统计义务,在江西省内定点开展赣江散杂货或集装箱运输航线业务,并在省内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码头开展装卸作业的航运企业。对开通或稳定运行赣江龙头山航电枢纽上游散杂货航线的航运企业,给予定额扶持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对开通或稳定运行赣州港、吉安港、宜春港至南昌港或九江港往返集装箱航线的航运企业,按每标箱不超过100元给予扶持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当年每条航线奖励资金申报总额未超出年度奖励总额的,按扶持标准执行;超出年度奖励总额的,按照航运企业数量与资金总额的比例、箱量与资金总额的比例降低扶持标准。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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