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青海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函》《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西宁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西宁市已为5.42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3.96万元。 据了解,今年年内西宁市第四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此次SCPI同比涨幅按照西宁市SCPI数值(5.8%)计算,发放标准调整为:城市保障对象每人41元,农村保障对象每人27元。具体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不区分城乡保障对象的统一按照城市保障对象标准发放。目前,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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