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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推动集采降价药品入药店降低群众负担
来源: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字号:[ ]

“在88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采的基础上,我们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漯河市把推进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基层药店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重要内容,打通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最后一公里”,满足患者就近购药需求,提高群众购药可及性,进一步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河南省漯河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到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在企业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定11家药品连锁公司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河南省漯河市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销售试点药店。待试点成功后,将把漯河市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悬挂统一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定点销售药店”标牌,设置集采药品专柜,公示集采药品中标价和销售价格,各药品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合同签订、采购、配送等工作。

据了解,参加集采零售药店,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调剂购药人单次购药量,对所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应采用拆剪零售包装或在包装上用不易查擦拭的笔迹注明用法用量等措施,避免集采药品流入非法市场。各药品连锁企业总部就集采药品加价率、专区存放、明码标价、防止倒货串货、信息追溯、确保回款等主动向医保部门承诺,并与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补充协议。

为了让群众享受到集采红利,漯河市各县区积极行动,记者在漯河临颍县看到,医保部门强化宣传,通过宣传彩页、新闻媒体宣传集采政策。同时漯河市严把质量关,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生产、配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质量抽检,确保质量。在确保供应上,生产企业保证货源充足,满足群众需求。此外还签订医保补充协议,通过协议,约束定点药店按照集采要求销售集采药品,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河南省漯河市有11家连锁公司的314家零售药店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销售试点,其中临颍县76家,销售集采药品涉及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批次药品,涵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感染、呼吸系统、抗过敏、消化道疾等药品。(宋卫东 窦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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