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到2024年底,对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推动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根据《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都将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流通环节、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实现产品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的全过程质量信息追溯!因此,今后我国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将迎来新变化,电动自行车行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已然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企业、经销商们起到了警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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